8月27日,嘉善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程某、王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和1年。 1月25日晚,程某、王某等十余人在酒店用餐后经过十字路口,此时赵某驾驶轿车在正常通行,程某等人无端认为轿车妨碍了自己过马路,竟蛮横地踢踹轿车车门,并殴打赵某,致赵某轻伤。